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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侦探社: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文章来源:admin    时间:2023-12-04

  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遗嘱,往往很多时候是需要遗嘱见证人才能增强遗嘱的效力的,那么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深圳侦探公司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深圳侦探社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二、有遗嘱的遗产怎么继承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而且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说,有遗嘱且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按照遗嘱来继承遗产,不再适用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的方式。  三、民法典增加了什么遗嘱形式  打印遗嘱、录像遗嘱是《民法典》(2021.01.01生效)增加了的遗嘱形式。  打印遗嘱是指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该等增设,主要源于时代的变化。  《民法典》(2021.01.01生效)在录音遗嘱的基础上,对形式要件进行了补充规定,增加了“录像”这一形式。通过录音录像形式订立遗嘱的,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肖像,以及年、月、日。录像形式的补充,正体现出我国立法与经济科技发展的同步性。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相关知识,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的有: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深圳侦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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